NY/T 1464.2-2007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2部分:杀虫剂防治水稻稻水象甲
发布时间:2007-12-18 实施时间:2008-03-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杀虫剂防治水稻稻水象甲的田间药效试验。

二、试验基本要求
1. 试验前应选择适宜的试验地点和试验时间,试验地点应符合试验要求,试验时间应在稻田稻水象甲为害期内进行。
2. 试验前应对试验地进行调查,了解稻水象甲的发生情况和危害程度,确定试验区域和试验设计。
3. 试验前应对试验区域进行清除,清除杂草和其他干扰因素。
4. 试验前应对试验区域进行标记,标明试验区域的大小和位置。
5. 试验前应对试验材料进行准备,包括试验药剂、试验设备和试验工具等。
6. 试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药剂误伤人畜和环境。

三、试验设计
1. 试验应采用随机区组设计,每个处理至少设置3个重复,试验区域应尽量相同。
2. 试验应设置对照组,对照组应采用无药剂处理或者使用惯用药剂处理。
3. 试验应设置不同剂量的处理组,剂量应根据药剂的使用说明和试验需要确定。
4. 试验应设置不同处理时间的处理组,处理时间应根据药剂的使用说明和试验需要确定。

四、试验方法
1. 试验前应对试验区域进行标记,标明试验区域的大小和位置。
2. 试验应在稻田稻水象甲为害期内进行,试验时间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和稻水象甲的发生情况确定。
3. 试验应在同一天内进行,试验时间应在早晨或傍晚进行,避免高温和强光的影响。
4. 试验应在试验区域内随机选取若干个样点,每个样点应选取5株水稻进行观察和记录。
5. 试验应在试验前进行药剂的稀释和混合,药剂的使用应按照药剂的使用说明进行。
6. 试验应在试验区域内均匀喷洒药剂,喷洒时应注意药剂的均匀性和覆盖面积。
7. 试验应在药剂喷洒后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和120小时进行观察和记录,记录稻水象甲的死亡情况和药剂的防治效果。
8. 试验应在试验结束后对试验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恢复试验区域的自然状态。

五、试验结果的处理和分析
1. 试验结果应进行统计和分析,计算药剂的防治效果和安全性。
2. 试验结果应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包括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等。
3. 试验结果应进行图表展示,包括药剂的防治效果和安全性的变化趋势和差异等。

六、试验报告
1.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设计、试验方法、试验结果和分析、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2. 试验报告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格式、内容和标准等。
3. 试验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不得夸大或隐瞒试验结果和结论。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5009.33-2003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氯氰菊酯
GB/T 5009.34-2003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拟除虫菊酯
GB/T 5009.35-2003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溴氰菊酯
GB/T 5009.36-2003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氟氯氰菊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