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565-2007
冷却肉加工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7-12-18 实施时间:20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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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肉是指经过杀猪、去毛、去内脏、去头、去蹄、去尾、去骨、去皮、去肺、去肝、去肾等处理后,经过冷却、分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制品。冷却肉是我国肉制品加工中的重要品种之一,其加工技术的规范化对于保障冷却肉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加工工艺要求
冷却肉的加工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杀猪应在规定的屠宰场进行,屠宰场应符合卫生要求;
(2)去毛、去内脏、去头、去蹄、去尾、去骨、去皮、去肺、去肝、去肾等处理应在规定的加工车间进行,加工车间应符合卫生要求;
(3)冷却应在规定的冷却室进行,冷却室应符合卫生要求;
(4)分割应在规定的分割车间进行,分割车间应符合卫生要求;
(5)包装应在规定的包装车间进行,包装车间应符合卫生要求。
2.质量要求
冷却肉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应无明显病变、污染、异味等;
(2)肉质应紧实、有弹性、无粘性、无异味;
(3)色泽应鲜红、均匀;
(4)脂肪应均匀、透明、无异味;
(5)水分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3.卫生要求
冷却肉的加工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加工人员应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加工设备应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相关标准:
GB 2730-2015 肉及肉制品卫生标准
GB 2733-2015 猪肉
GB 2734-2015 牛肉
GB 2735-2016 羊肉
GB 2736-2016 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