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579-2007
天然草原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7-12-18 实施时间:2008-03-01


天然草原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草原资源,需要对其进行等级评定。本标准旨在规范天然草原等级评定的技术要求、评定方法和评定标准,为天然草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草原等级评定。

2.术语和定义
2.1 天然草原
指未经人工改造和管理的草地,包括高山草甸、草原、草丛、草滩、沼泽草地等。

2.2 等级评定
指对天然草原进行等级划分和评定,以确定其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2.3 等级评定标准
指根据天然草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制定的等级评定标准,用于对天然草原进行等级评定。

3.技术要求
3.1 评定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草地生态学、草地管理学、土地利用规划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2 评定应在天然草原生长季节进行,评定时应注意天气条件和草地生长状态。

3.3 评定应采用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天然草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进行综合评定。

4.评定方法
4.1 生态价值评定
生态价值评定应包括草地植被、土壤、水文、野生动物、生态系统服务等方面的评价。

4.2 经济价值评定
经济价值评定应包括草地畜牧业、草地旅游业、草地生态补偿等方面的评价。

4.3 社会价值评定
社会价值评定应包括草地文化、草地民俗、草地保健等方面的评价。

5.评定标准
5.1 天然草原等级评定应根据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5.2 一级天然草原应具有较高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和经济开发价值。

5.3 二级天然草原应具有较高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具有一定的生态保护和经济开发价值。

5.4 三级天然草原应具有一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具有一定的生态保护和经济开发价值。

5.5 四级天然草原应具有较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应加强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1 草地质量评价方法
GB/T 19213-2011 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
GB/T 19214-2011 草地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方法
GB/T 19215-2011 草地生态系统恢复评价方法
GB/T 19216-2011 草地生态系统管理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