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449-2007
北京油鸡
发布时间:2007-09-14 实施时间:2007-12-01


北京油鸡是中国传统的名优特种家禽,以其肉质鲜美、肉质细嫩、肉质饱满、肉质多汁、肉质香味浓郁而闻名于世。为了保证北京油鸡的品质,NY/T 1449-2007标准被制定出来。

1.品种要求
北京油鸡应选用肉用品种,如北京油鸡、白沙油鸡、黑油鸡等。

2.质量要求
北京油鸡应选用健康、无病、无伤、无畸形的鸡只,体型应符合标准要求。宰杀后应立即进行冷却,冷却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3.加工要求
北京油鸡应进行去毛、去内脏、去脚爪、去头、去颈、去尾等加工。加工后应进行清洗、沥水、油炸等处理。

4.包装要求
北京油鸡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包装应牢固、密封、防潮、防震、防腐。

5.标志要求
北京油鸡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6.运输和贮存要求
北京油鸡应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避免受潮、受热、受冻、受压等情况。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无异味的地方。

相关标准:
GB/T 17236-2008 家禽屠宰场卫生规范
GB/T 17237-2008 家禽屠宰场设施和设备规范
GB/T 17238-2008 家禽屠宰场操作规范
GB/T 17239-2008 家禽屠宰场检验规范
GB/T 17240-2008 家禽屠宰场标志和包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