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1260-2007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
发布时间:2007-04-17 实施时间:2007-07-01
为了保障农田灌溉水的质量,防止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对农作物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的监测和控制。
2.检测方法
苯、甲苯、二甲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5750.5-2006《水质检验 第5部分: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的规定。
3.最大限量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最大限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苯:0.005毫克/升
甲苯:0.1毫克/升
二甲苯:0.1毫克/升
4.监测频次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的监测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至少应每年监测一次。
5.监测结果处理
若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检测结果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最大限量,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水源进行灌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为止。
相关标准
GB/T 5750.5-2006 水质检验 第5部分: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4848-2017 水质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