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262-2007
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规范
发布时间:2007-04-17 实施时间:2007-07-01


农业环境污染是指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其危害程度可能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为了规范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划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等级划分原则:
1. 以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危害程度为划分依据;
2. 以事故发生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物扩散范围、污染物影响时间、污染物影响面积等因素为划分标准;
3. 以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程度为等级划分依据。

等级划分标准:
1. 一级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
2. 二级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
3. 三级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较大的影响;
4. 四级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
5. 五级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较小的影响。

等级划分方法:
1. 根据事故发生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物扩散范围、污染物影响时间、污染物影响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划分。

等级划分依据:
1. 事故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程度;
2. 事故发生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物扩散范围、污染物影响时间、污染物影响面积等因素。

相关标准
GB 3097-199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1893-1989 土壤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7-2001 农药残留限量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