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276-2007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发布时间:2007-04-17 实施时间:2007-07-01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工具,但是农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农药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农药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国家制定了《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NY/T 1276-2007)。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
农药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必须按照农药的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者滥用农药。同时,农药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管理措施
农药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病虫害调查,确定病虫害种类和程度,选择合适的农药进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农药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同时,必须对农药的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3.应急处理
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农药中毒、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障人体和环境的安全。同时,必须对农药中毒和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进行报告和记录,以便后续的监督和管理。

4.监督检查
农药使用必须接受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必须对农药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农药使用的方案,提高农药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

总之,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是保障农药使用安全和有效的重要标准,农药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规定,确保农药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标志、标记和包装操作说明
GB/T 19633-2005 农药残留限量
GB/T 19634-2005 农药残留分析方法
GB/T 19635-2005 农药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GB/T 19636-2005 农药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