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310-2007
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技术规程 豆科牧草
发布时间:2007-04-17 实施时间:2007-07-01
豆科牧草是指豆科植物中用作饲料或草坪的植物,具有高产、高质、高效、适应性强等特点。为了保护和利用豆科牧草种质资源,需要对其进行鉴定。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豆科牧草种质资源的鉴定技术而制定的。
1. 鉴定技术要求
豆科牧草种质资源的鉴定技术应该具备以下要求:
(1)准确性:鉴定结果应该准确无误;
(2)可重复性:鉴定方法应该具有可重复性;
(3)可比性:不同实验室的鉴定结果应该具有可比性;
(4)经济性:鉴定方法应该经济实用。
2. 鉴定方法
豆科牧草种质资源的鉴定方法包括形态学鉴定、生理生化鉴定、分子生物学鉴定等。其中,形态学鉴定是最常用的鉴定方法,主要包括外部形态、内部结构、花果形态等方面的鉴定。
3. 鉴定指标
豆科牧草种质资源的鉴定指标应该包括形态学指标、生理生化指标、分子生物学指标等。其中,形态学指标是最基本的指标,包括植株高度、叶片形态、花果形态等方面的指标。
4. 鉴定报告的编制要求
豆科牧草种质资源的鉴定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鉴定单位名称、鉴定人员姓名;
(2)鉴定时间、地点;
(3)鉴定方法、指标;
(4)鉴定结果及其依据;
(5)鉴定结论。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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