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324-2007
绿色食品 芥菜类蔬菜
发布时间:2007-04-17 实施时间:2007-07-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严格遵守环保、生态、安全、卫生等要求,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转基因技术,不使用放射性物质,不使用禁用药物和添加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食品。

本标准适用于芥菜类蔬菜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

1.质量标准
1.1 外观要求
芥菜类蔬菜应该外形完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霉斑,无腐烂,无异味。

1.2 营养成分
芥菜类蔬菜应该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如维生素C、维生素E、胡萝卜素、钙、铁等。

1.3 农药残留
芥菜类蔬菜中农药残留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

2.安全标准
2.1 重金属含量
芥菜类蔬菜中重金属含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

2.2 微生物指标
芥菜类蔬菜中的微生物指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限量。

2.3 放射性物质
芥菜类蔬菜中的放射性物质含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限量。

3.生产要求
3.1 种植要求
芥菜类蔬菜的种植应该选择无污染的土地,不得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化学物质,不得使用转基因技术。

3.2 采收要求
芥菜类蔬菜的采收应该在成熟期内进行,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和添加剂,采收后应该及时清洗、包装、运输。

3.3 加工要求
芥菜类蔬菜的加工应该在无污染的环境下进行,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和添加剂,加工后应该及时包装、运输。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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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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