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甘薯脱毒种薯的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
二、分类和要求
1. 分类
甘薯脱毒种薯分为一级种薯和二级种薯两类。
2. 要求
(1)一级种薯应选用健康、无病虫害、无病毒、无真菌、无细菌、无线虫的甘薯作为母薯,经过脱毒处理后,符合以下要求:
① 薯块完整,无裂缝、无疤痕、无腐烂、无霉变;
② 薯块表面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机械损伤;
③ 薯块大小均匀,直径在3~6厘米之间,重量在30~80克之间;
④ 薯块色泽鲜艳,无色差、无色斑、无色变;
⑤ 薯块质地细腻,无粗纤维、无硬块、无空心。
(2)二级种薯应选用一级种薯筛选出的不符合一级种薯要求,但符合以下要求:
① 薯块完整,无裂缝、无疤痕、无腐烂、无霉变;
② 薯块表面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机械损伤;
③ 薯块大小均匀,直径在3~6厘米之间,重量在30~80克之间;
④ 薯块色泽鲜艳,无色差、无色斑、无色变;
⑤ 薯块质地细腻,无粗纤维、无硬块、无空心。
三、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
对种薯外观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为合格品。
2. 病毒检验
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等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为阴性。
3. 真菌检验
采用培养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为阴性。
4. 细菌检验
采用培养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为阴性。
5. 线虫检验
采用盆栽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为阴性。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
包装上应标明“甘薯脱毒种薯”字样,并注明种薯等级、品种、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2. 包装
采用塑料袋、纸箱等包装,每包净重不超过25公斤。
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冻、防震动。
4. 贮存
种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高湿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4233.1-2008 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
GB/T 2840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2840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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