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的食品。海水贝是指生活在海洋中的贝类动物,如蛤、蚬、扇贝等。本标准适用于海水贝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消费过程中的绿色食品。
一、分类
根据海水贝的种类和产地,分为以下几类:
1.蛤类:包括青口蛤、花蛤、蜆、蛤蜊等;
2.蚬类:包括牡蛎、蚝、蛎蚝等;
3.扇贝类:包括日本扇贝、带子、贻贝等;
4.其他类:包括海螺、蛏子、蛤蟆蛤等。
二、要求
1.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应遵循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的原则;
2.海水贝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禁用的兽药、化学药品等;
3.海水贝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使用禁用的化学物质;
4.海水贝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劣质原料。
三、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检查海水贝的外观是否完整、无破损、无异味;
2.化学检验:检查海水贝中是否含有禁用的兽药、化学药品等;
3.微生物检验:检查海水贝中是否含有致病菌、霉菌等;
4.重金属检验:检查海水贝中是否含有超标的重金属。
四、标志
绿色食品 海水贝的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4.绿色食品标志。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
1.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
2.运输: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保证海水贝的新鲜度和质量;
3.贮存: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3160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