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513-2017
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发布时间:2017-06-12 实施时间:2017-10-01


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重视,绿色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畜禽可食用副产品是一种绿色食品,是指在畜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经过加工处理后可以作为人类食品的一种副产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不仅可以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提高食品的利用率,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为了保障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NY/T 1513-2017][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要求畜禽可食用副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原料必须来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畜禽屠宰场所,不得使用病死、病变、药物残留超标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

2. 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标准。

4. 产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气味检查、化学成分检查、微生物检查等。同时,还规定了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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