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885-2017
绿色食品 米酒
发布时间:2017-06-12 实施时间:2017-10-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的食品。米酒是一种传统的中国酒类,以大米为原料,经过发酵而成。本标准是为了规范绿色食品 米酒的生产和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1. 分类
绿色食品 米酒分为普通米酒和特种米酒两类。普通米酒是指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过滤等工艺制成的米酒。特种米酒是指以特种大米为原料,经过特殊工艺制成的米酒,如黑米酒、红曲米酒等。

2. 要求
(1)原料要求: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和其他辅料。
(2)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化学合成添加剂、重金属等。
(3)质量要求:米酒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无异味、无异色、无异物,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4)标志要求:绿色食品 米酒应在包装上标注“绿色食品”字样,并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米酒的物理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指标等的检测方法。

4. 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 米酒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括检验机构、检验程序、检验结果判定等。

5. 包装、运输、贮存
绿色食品 米酒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贮存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处。

相关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砷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汞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