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151-2017
农药登记 土壤和水中化学农药分析方法建立和验证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22 实施时间:2018-06-01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化学物质,但其使用也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对农药进行登记管理。而农药登记需要进行化学农药残留的分析,以确保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本标准旨在规范农药登记土壤和水中化学农药分析方法的建立和验证,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首先明确了分析方法的选择原则,即应根据农药的特性、样品的性质和分析目的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适合的分析方法。其次,本标准详细介绍了分析方法的建立和验证要求,包括方法的准确性、精密度、线性范围、检出限、定量限、选择性、稳定性和重复性等指标。其中,方法的准确性和精密度是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而检出限和定量限则是评价分析方法灵敏度的重要指标。选择性、稳定性和重复性则是评价分析方法特异性、稳定性和可重复性的关键指标。

本标准还对分析方法的应用进行了规范,包括样品的处理、分析条件的确定、仪器设备的选择和校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样品的处理是分析方法的前提,必须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分析目的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分析条件的确定则是保证分析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必须根据分析方法的特点和样品的性质等因素进行优化。仪器设备的选择和校准是保证分析方法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必须选择适合的仪器设备,并进行严格的校准和质量控制。

综上所述,本标准规范了农药登记土壤和水中化学农药分析方法的建立和验证要求,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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