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087-2006
油菜籽干燥与储藏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6-07-10 实施时间:2006-10-01
油菜籽是我国重要的油料作物之一,其干燥与储藏对于保证油菜籽的品质和产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油菜籽干燥与储藏的技术要求,保证油菜籽的质量和安全,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1.适宜干燥的油菜籽含水率为12%以下,干燥温度不得超过70℃,干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油菜籽储藏的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25℃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70%之间,储藏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油菜籽储藏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储藏容器应密闭、防潮、防虫。
4.油菜籽储藏期间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霉变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5.油菜籽储藏期间应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和日光直射。
6.油菜籽储藏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油菜籽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油菜籽的产量和经济效益。
相关标准
GB/T 5490-2008 油菜籽
GB/T 5491-2008 油菜籽油
GB/T 5492-2008 油菜籽粕
GB/T 5493-2008 油菜籽蛋白粉
GB/T 5494-2008 油菜籽胚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