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环境损害是指农业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包括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需要对农业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调查。本标准旨在规范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调查的技术要求,确保鉴定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基本要求
1.1 鉴定调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1.2 鉴定调查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调查方法,综合分析,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鉴定调查应注重实地调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对可能存在的环境损害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
1.4 鉴定调查应注重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5 鉴定调查应注重与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鉴定调查的顺利进行。
2.鉴定调查的程序和方法
2.1 鉴定调查的程序包括:组织调查、实地调查、数据收集和整理、鉴定分析、编制报告等环节。
2.2 鉴定调查的方法包括:实地调查、文献资料调查、专家咨询、实验分析等方法。
2.3 实地调查应包括: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等方面的调查。
2.4 文献资料调查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方案、环境监测数据、历史资料等方面的调查。
2.5 鉴定分析应采用多种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模型模拟等方法。
3.鉴定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
3.1 鉴定调查报告应包括:鉴定调查的目的、范围、程序和方法、鉴定结果、鉴定结论、建议措施等内容。
3.2 鉴定调查报告应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数据来源应明确。
3.3 鉴定调查报告应注重文字表述的准确性和简明性,图表应清晰、简洁、易于理解。
3.4 鉴定调查报告应注重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建议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农业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921-2002 农业环境容量标准
GB/T 18922-2002 农业环境承载力标准
GB/T 18923-2002 农业环境风险评估标准
GB/T 18924-2002 农业环境监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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