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344.6-2006
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6部分 畜禽产品
发布时间:2006-01-26 实施时间:2006-04-01
无公害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不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剂,不使用任何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食品。为了保障无公害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其进行抽样检验。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的抽样方法和要求。
1.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应根据生产批次、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种类、检验项目等因素确定。抽样数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抽样地点
抽样地点应根据生产流程、产品特点、检验项目等因素确定。抽样地点应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易受污染的环节、存储和运输环节等进行。
3. 抽样时间
抽样时间应根据生产流程、产品特点、检验项目等因素确定。抽样时间应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易受污染的环节、存储和运输环节等进行。
4. 抽样器具
抽样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抽样器具应在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在抽样前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和污染。
5.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应根据产品特点、检验项目等因素确定。抽样方法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产品的损伤和污染。
6. 抽样标识
抽样标识应包括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数量、抽样人员等信息。抽样标识应在抽样时进行,确保准确无误。
7. 抽样记录
抽样记录应包括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数量、抽样人员、检验项目等信息。抽样记录应在抽样后及时进行,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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