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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检疫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了本标准。
1.基本要求
1.1生猪屠宰检疫应当在专门的检疫场所进行,检疫场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1.2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检疫规程,保证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生猪屠宰检疫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2.检疫程序
2.1生猪屠宰检疫应当在生猪到达检疫场所后立即进行,检疫人员应当对生猪进行全面检查。
2.2检疫人员应当根据生猪的病症、病史、疫区情况等进行分类检疫,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处理。
2.3检疫人员应当对生猪进行体温测量、外观检查、内脏检查、病理检查等,确保检疫结果准确可靠。
3.检疫标准
3.1生猪屠宰检疫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对疑似病例应当进行隔离处理。
3.2生猪屠宰检疫应当对病死猪、病变严重的猪、疑似病例等进行深度处理,确保不会对人畜健康造成危害。
3.3生猪屠宰检疫应当对检疫合格的生猪进行标识,确保其可以安全进入市场。
4.检疫结果处理
4.1对于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4.2对于疑似病例,应当进行隔离处理,等待进一步检测和处理。
4.3对于检疫合格的生猪,应当进行标识,确保其可以安全进入市场。
5.检疫记录
5.1检疫人员应当对每一头生猪进行检疫记录,包括生猪的来源、检疫结果、处理方式等。
5.2检疫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证。
6.检疫人员的基本要求
6.1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6.2检疫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检疫规程,保证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3检疫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病。
相关标准:
GB/T 17236-2008 生猪屠宰场卫生规范
GB/T 19479-2003 生猪屠宰场设计卫生标准
GB/T 19480-2003 生猪屠宰场设备卫生标准
GB/T 19481-2003 生猪屠宰场卫生检验规程
GB/T 19482-2003 生猪屠宰场卫生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