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263-2004
无公害食品 肉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发布时间:2004-01-07 实施时间:2004-03-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肉鸭的饲养和兽医防疫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无公害食品: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不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剂,不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食品。
2.2 肉鸭:指用于食用的鸭子。
2.3 饲养场:指肉鸭饲养的场所。
2.4 兽医防疫:指对肉鸭进行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免疫等措施的管理。

三、环境要求
3.1 饲养场应选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水源充足、无污染的地方。
3.2 饲养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和消毒设施。
3.3 饲养场应有完善的垃圾处理设施,保持场内环境清洁卫生。

四、饲养管理要求
4.1 肉鸭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饲养,保证肉鸭的健康和生长。
4.2 饲养场应有专人负责肉鸭的饲养管理,保证肉鸭的饲料、水源、环境等方面的质量和安全。
4.3 饲养场应定期对肉鸭进行体检,发现疾病及时进行治疗和隔离。

五、疾病防治要求
5.1 饲养场应建立健全的疾病防治制度,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消毒工作。
5.2 饲养场应定期进行疾病监测和检测,发现疾病及时进行隔离和治疗。
5.3 饲养场应建立健全的疾病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疾病情况。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规范
GB/T 19570-2004 无公害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规范
GB/T 19571-2004 无公害食品产品规范
GB/T 19572-2004 无公害食品认证规范
GB/T 19573-2004 无公害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