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266-2004
无公害食品 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发布时间:2004-01-07 实施时间:2004-03-01


鹅是我国重要的畜禽之一,其肉质鲜美,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为了保障鹅肉和鹅蛋的质量和安全,农业部制定了《无公害食品 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该标准规定了鹅的饲养管理、兽医防疫、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其中,饲养管理方面要求饲养场应选址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水源充足的地方,饲养密度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只成年鹅或2只幼鹅。同时,饲养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饲养过程中的卫生、营养和安全。

在兽医防疫方面,标准要求饲养场应有专职兽医,定期进行鹅的疫病检测和防治工作。同时,饲养场应建立健全的疫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饲养场的环境卫生要求,包括饲养场的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等方面。同时,标准还要求饲养场应建立健全的记录制度,记录饲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总之,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鹅的饲养和兽医防疫工作,保障鹅肉和鹅蛋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相关标准
1. GB/T 17236-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鹅肉
2. GB/T 17237-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鹅蛋
3. NY/T 1215-2007 无公害食品 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4. NY/T 1216-2007 无公害食品 鸭肉加工技术规范
5. NY/T 1217-2007 无公害食品 鸭蛋加工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