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青蚕豆的生产、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旨在保证青蚕豆的品质安全,生产出无公害食品。
二、品质指标
1. 外观品质:青蚕豆应为完整、饱满、色泽翠绿、表皮光滑、无病虫害、无霉变、无异味。
2. 营养品质:青蚕豆应富含蛋白质、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
3. 农药残留:青蚕豆中农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4. 重金属含量:青蚕豆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三、生产技术要求
1. 种植:选择适宜的土壤和气候条件,采用无公害种子,不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
2. 收获:采用手工收割,不使用机械收割,保证青蚕豆完整无损。
3. 加工:采用传统的蒸煮、晾晒等加工工艺,不添加任何化学物质。
4. 包装:采用无公害包装材料,保证青蚕豆的品质安全。
5. 贮存:采用干燥、通风、防潮等措施,保证青蚕豆的品质安全。
四、检验方法
1. 外观品质:采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2. 营养品质:采用化学分析法进行检验。
3. 农药残留: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检验。
4. 重金属含量: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进行检验。
五、标志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青蚕豆,可以在包装上标注“无公害食品”字样。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1. 包装:采用无公害包装材料,包装应密封、防潮、防虫。
2. 运输:采用干燥、通风、防潮等措施,避免青蚕豆受潮、震动等影响。
3. 贮存:采用干燥、通风、防潮等措施,避免青蚕豆受潮、霉变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05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范
GB/T 19633-2005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GB/T 19634-2005 无公害农产品检验规范
GB/T 19635-2005 无公害农产品贮存规范
GB/T 19636-2005 无公害农产品运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