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笋是一种营养丰富、口感鲜美的蔬菜,是我国传统的绿色食品之一。为了保障竹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国家制定了《无公害食品 竹笋生产技术规程》(NY/T 5233-2004)。
生产技术要求
1. 竹笋生产应选择土壤肥沃、排水良好、阳光充足、气候适宜的地区。
2. 竹笋生产应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生产技术,禁止使用化学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
3. 竹笋生产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种植方式,保证竹笋的品质和产量。
4. 竹笋采收应在竹笋生长的最佳时期进行,采收后应及时清洗、去皮、切段、烫熟等处理。
生产管理要求
1. 竹笋生产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2. 竹笋生产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数据。
3. 竹笋生产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质量控制要求
1. 竹笋生产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竹笋的品质进行全面控制。
2. 竹笋生产应对竹笋的外观、色泽、口感、营养成分等指标进行检测,确保竹笋的品质符合要求。
3. 竹笋生产应建立追溯体系,对竹笋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追溯。
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1. 竹笋的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竹笋应标注无公害食品标志,并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竹笋应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4. 竹笋的运输和储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规范
GB/T 19633-2011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GB/T 19634-2011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GB/T 19635-2011 无公害农产品检验规范
GB/T 19636-2011 无公害农产品追溯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