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
二、术语和定义
2.1 流域
指在一定地理范围内,由一条主要河流及其支流及其它水体组成的自然地理单元。
2.2 农业面源污染
指农业生产活动中,由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业废弃物、农药、化肥、畜禽粪便等因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污染物质,通过径流、渗漏、蒸发等途径进入水体,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2.3 监测内容
指监测的对象、参数、指标等。
2.4 监测方法
指监测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2.5 监测频次
指监测的时间间隔和监测次数。
2.6 监测数据处理
指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理等过程。
2.7 报告编制
指监测结果的整理、分析和报告撰写等过程。
三、监测内容
3.1 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内容应包括农业废弃物、农药、化肥、畜禽粪便等污染物质的监测。
3.2 监测参数和指标应根据当地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农业生产情况确定。
四、监测方法
4.1 农业废弃物的监测方法应采用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4.2 农药和化肥的监测方法应采用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4.3 畜禽粪便的监测方法应采用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五、监测频次
5.1 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频次应根据当地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农业生产情况确定。
5.2 监测频次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六、监测数据处理
6.1 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6.2 监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形成监测报告。
七、报告编制
7.1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的目的、内容、方法、结果和建议等。
7.2 监测报告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编制。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GB/T 18921-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安装与调试规程
GB/T 18922-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维护规程
GB/T 18923-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处理与评价规程
GB/T 18924-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报告编制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