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899-2021
绿色食品 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
发布时间:2021-05-07 实施时间:2021-11-01


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重视,绿色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是一种绿色食品,具有营养丰富、口感好、易于消化等特点,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规范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家发布了[NY/T 3899-2021][绿色食品 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其中,可食用鱼副产品包括鱼鳞、鱼骨、鱼皮、鱼鳍、鱼头、鱼内脏等,制品包括鱼骨粉、鱼皮酱、鱼骨酱等。标准要求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营养、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添加任何有害物质,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标准。

标准还规定了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的试验方法,包括感官检查、化学检验、微生物检验等。标志方面,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包装、运输和贮存方面,标准要求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虫等。

[NY/T 3899-2021][绿色食品 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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