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060-2021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1-12-15 实施时间:2022-06-01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产品市场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不断增加,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监测农产品市场信息,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需要建立一批长期监测点,对农产品市场信息进行长期监测和分析。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建设、管理、运行和评估要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建设、管理、运行和评估。

2.术语和定义
2.1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
指在特定的农产品市场中,建立的长期监测点,对该市场的农产品价格、销售量、品质等信息进行长期监测和分析。

2.2 监测指标
指在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中,需要监测的农产品价格、销售量、品质等指标。

2.3 监测频次
指在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中,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的频次。

2.4 监测报告
指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后形成的报告。

3.建设要求
3.1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建设应根据监测指标的特点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址,选址应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3.2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评估和安全评估。

3.3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建设应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管理要求
4.1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2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管理应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管理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监测报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监测数据和报告。

5.运行要求
5.1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运行应按照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2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运行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数据采集、处理和存储,确保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3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运行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评估要求
6.1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评估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评估数据和报告。

6.2 农产品市场信息长期监测点的评估应根据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监测点的建设、管理和运行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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