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189-2004
烟草及烟草制品 监控卷烟的要求和应用
发布时间:2004-10-19 实施时间:2005-01-01
烟草制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其质量和安全性对消费者的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监控卷烟的质量和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本标准旨在规定烟草及烟草制品监控卷烟的要求和应用,以确保卷烟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1. 抽样
卷烟的抽样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样数量应符合统计学原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2. 检验
卷烟的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外观、尺寸、烟气成分、烟碱含量、水分含量、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检验。
3. 分级
卷烟的分级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根据卷烟的质量和安全性等级,进行分级标识。
4. 标识
卷烟的标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品牌、型号、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标识。
5. 包装
卷烟的包装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包装材料、包装形式、包装容量等方面的要求。
6. 储存和运输
卷烟的储存和运输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储存条件、运输方式、运输温度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296-2014 烟草制品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GB/T 19666-2005 烟草制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19667-2005 烟草制品中烟碱含量的测定
GB/T 19668-2005 烟草制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9669-2005 烟草制品中烟气成分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