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237-2008
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08-03-12 实施时间:2008-03-12


烟草是我国的重要农产品之一,但由于烟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使用农药、化肥等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推动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工作规程。

该标准规定了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管理、评估和认证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管理方面,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评估和认证方面,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并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取得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认证证书。

该标准还规定了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生产要求。烟草生产应遵循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安全健康的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措施,减少农药、化肥等对环境的污染,保障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监督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应包括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生产和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26769-2011 烟草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GB/T 26770-2011 烟草产品包装标准
GB/T 26771-2011 烟草产品标志标签标准
GB/T 26772-2011 烟草产品检验方法
GB/T 26773-2011 烟草产品储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