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192-2005
烟叶 收购及工商交接质量控制规程
发布时间:2005-09-23 实施时间:2005-10-01


烟叶是我国的重要农产品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烟草制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了保证烟叶的质量,规范烟叶收购及工商交接的质量控制,制定了《烟叶收购及工商交接质量控制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1. 烟叶收购前的准备工作
烟叶收购前,应对收购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保证场所卫生。同时,应对收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收购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烟叶质量控制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烟叶收购的质量控制
烟叶收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对烟叶进行分类、称重、检验等工作。收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烟叶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应对烟叶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含水率、烟碱含量等指标的检测。

3. 烟叶工商交接的质量控制
烟叶工商交接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对烟叶进行验收、称重、检验等工作。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烟叶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应对烟叶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含水率、烟碱含量等指标的检测。

4. 烟叶质量控制的要求
烟叶质量控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烟叶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收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收购和验收设备。同时,应对烟叶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烟叶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T 2679.1-1995 烟叶取样方法
GB/T 2679.2-1995 烟叶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 2679.3-1995 烟叶烟碱含量测定方法
GB/T 2679.4-1995 烟叶杂质含量测定方法
GB/T 2679.5-1995 烟叶外观质量评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