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271.9-2008
烟草机械 形态设计 第9部分:显示装置
发布时间:2008-11-17 实施时间: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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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是指用于加工烟草的机械设备,包括烟叶加工机械、卷烟机械、包装机械等。显示装置是烟草机械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显示机械的工作状态、加工数据等信息。本标准主要针对烟草机械中的显示装置进行规范。
1.形态设计要求
烟草机械的显示装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易于观察和操作。显示屏应具有足够的亮度和对比度,以便在不同光线条件下清晰显示信息。显示装置的外观应美观、简洁,符合机械的整体设计风格。
2.技术要求
显示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机械工作时稳定地显示信息。显示屏应具有足够的分辨率和刷新率,以便显示清晰、流畅的图像和文字。显示装置应具有自动亮度调节功能,以适应不同光线条件下的使用。
3.试验方法
显示装置应进行可靠性试验、环境试验、电磁兼容性试验等,以确保其符合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检验规则和标志
显示装置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合格的显示装置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5.包装、运输、贮存
显示装置应进行适当的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潮湿等不良环境,以保证显示装置的性能不受影响。
相关标准:
GB/T 26794-2011 烟草机械 术语
GB/T 26795-2011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GB/T 26796-2011 烟草机械 安全要求
GB/T 26797-2011 烟草机械 检验方法
GB/T 26798-2011 烟草机械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