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321-2009
烟草原料废弃物处置规程
发布时间:2009-12-14 实施时间:2010-03-01


烟草原料废弃物是指在烟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包括烟草秸秆、烟叶残渣、烟丝切屑、烟叶粉末、烟叶汁液、烟叶渣、烟叶灰等。这些废弃物的处理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原料废弃物的分类、处置方法、监测和评价要求,以及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其中,烟草秸秆、烟叶残渣、烟丝切屑、烟叶粉末、烟叶汁液、烟叶渣等固体废弃物应当分类处理,采取资源化利用、生物降解、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置;烟叶灰等其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应当加强废弃物处置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处置效果符合要求。

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包括废弃物处置的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方面。应当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制度,确保废弃物处置的安全、高效、环保。

相关标准
- GB 18599-2001 烟草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
- GB 5085.3-2007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 第3部分:烟草工业
- GB 5085.4-2007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 第4部分:烟草制品工业
- GB 5085.5-2007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 第5部分:烟草加工工业
- GB 5085.6-2007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 第6部分:烟草膨胀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