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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通信电源是铁路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可靠的供电能力对于保障铁路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TB/T 2993.1-2016《铁路通信电源 第1部分:通信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是我国铁路通信电源系统的技术标准,旨在规范铁路通信电源系统的组成、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铁路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通信电源系统的组成要求:通信电源系统应包括主电源、备用电源、直流配电系统、交流配电系统、监控与控制系统等组成部分,以确保通信设备的正常供电。
2. 通信电源系统的性能要求: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稳定的输出电压、电流,能够满足通信设备的工作要求。同时,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过载、短路、过压、欠压等保护功能,以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
3. 通信电源系统的可靠性要求: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能够在各种异常情况下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供电。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能够在主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以确保通信设备的连续供电。
4. 通信电源系统的安全性要求: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能够防止电源系统故障对通信设备和人员造成伤害。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过流、过压、过温等保护功能,以确保通信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通信电源系统的环境适应性要求: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在各种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通信电源系统应具有防尘、防水、防腐蚀等功能,以确保通信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相关标准:
GB/T 19519-2004 铁路信号电源系统技术条件
GB/T 19520-2004 铁路通信电源系统技术条件
GB/T 19521-2004 铁路电气设备防雷技术条件
GB/T 19522-2004 铁路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技术条件
GB/T 19523-2004 铁路电气设备环境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