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Z 3717-2003
氯嘧磺隆原药
发布时间:2004-01-09 实施时间:2004-05-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氯嘧磺隆原药。
二、规定
2.1 质量要求
氯嘧磺隆原药的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异味。其主要化学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含量:不低于98.0%;
(2)水分:不超过0.5%;
(3)灰分:不超过0.1%;
(4)重金属(以Pb计):不超过0.001%;
(5)砷(以As计):不超过0.0003%。
2.2 检验方法
氯嘧磺隆原药的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含量的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2)水分的测定:采用干燥法;
(3)灰分的测定:采用灰分法;
(4)重金属的测定: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
(5)砷的测定: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2.3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氯嘧磺隆原药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输和贮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潮湿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与检验方法
GB/T 8170-2008 有关数字的表示和书写
GB/T 13022-1991 包装通用标志和标记
GB/T 17519-2013 包装用纸和纸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