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075-2003
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4-01-09 实施时间:2004-05-01
胶粘剂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化学制品,其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对于保证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旨在规范胶粘剂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包装要求
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容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2. 包装容器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应在包装上粘贴标签或标识。
3. 包装容器应具有防止产品泄漏、挥发和污染的措施,如密封垫、密封膜等。
二、标志要求
1. 标志应清晰、醒目、不易褪色,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GB/T 191、GB/T 10357等。
三、运输要求
1. 胶粘剂产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包装,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挤压、倒置等情况。
2. 胶粘剂产品应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分开运输,避免发生事故。
四、贮存要求
1. 胶粘剂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避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 胶粘剂产品应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分开存放,避免发生事故。
3. 贮存期限应按照产品的性质和规格确定,超过贮存期限的产品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10357-1989 包装用纸和纸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