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型双组份丙烯酸酯胶粘剂是一种常用的胶粘剂,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子、家具等领域。本标准对该种胶粘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其质量和使用效果。
一、技术要求
1. 外观:应为均匀的浅黄色或透明液体。
2. 固含量:应不低于50%。
3. 粘度:A组份为5000-15000mPa·s,B组份为1000-5000mPa·s。
4. 比重:A组份为1.00-1.10,B组份为0.95-1.05。
5. 开始硬化时间:应不早于10min。
6. 硬化时间:应不晚于24h。
7. 剪切强度:应不低于10MPa。
8. 耐热性:应在80℃下连续加热24h后,剪切强度损失率不应超过20%。
9. 耐水性:应在水中浸泡24h后,剪切强度损失率不应超过20%。
10. 耐寒性:应在-40℃下放置24h后,剪切强度损失率不应超过20%。
二、试验方法
1. 外观:用肉眼观察。
2. 固含量:按GB/T 1725的方法测定。
3. 粘度:按GB/T 10247的方法测定。
4. 比重:按GB/T 13354的方法测定。
5. 开始硬化时间:按GB/T 13477的方法测定。
6. 硬化时间:按GB/T 13477的方法测定。
7. 剪切强度:按GB/T 7124的方法测定。
8. 耐热性:将试样放置在80℃恒温槽中加热24h后,测定剪切强度。
9. 耐水性:将试样浸泡在水中24h后,测定剪切强度。
10. 耐寒性:将试样放置在-40℃环境中24h后,测定剪切强度。
三、检验规则
1. 检验前应将胶粘剂充分搅拌均匀。
2. 每批产品应进行外观、固含量、粘度、比重、开始硬化时间、硬化时间、剪切强度、耐热性、耐水性、耐寒性等项目的检验。
3. 检验结果应符合技术要求,否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2. 包装:应采用密封的塑料桶或铁桶包装,净重不超过20kg。
3. 运输:应防止倒置、碰撞和雨淋。
4. 贮存: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相关标准
GB/T 1725-2007 涂料和清漆 固含量测定
GB/T 10247-2008 涂料和清漆 粘度测定
GB/T 13354-1992 涂料、清漆和色漆 比重测定
GB/T 13477-2002 涂料和清漆 开始硬化时间和硬化时间测定
GB/T 7124-2008 涂料和清漆 剪切强度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