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727-2010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
发布时间:2010-11-10 实施时间:2011-03-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的生产和使用。
二、规定
2.1 技术要求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乳白色液体;
(2)固含量(质量分数):≥45%;
(3)粘度:≤2000mPa·s;
(4)PH值:4.0~5.5;
(5)干燥时间:≤4h;
(6)剪切强度:≥1.0MPa;
(7)剥离强度:≥1.0MPa。
2.2 试验方法
2.2.1 固含量
取适量样品,放入105℃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称取干燥后的质量,计算固含量。
2.2.2 粘度
采用旋转粘度计测定。
2.2.3 PH值
采用PH计测定。
2.2.4 干燥时间
将胶液涂在木材表面,放置于20℃、相对湿度为65%的恒温恒湿箱中,记录胶液完全干燥的时间。
2.2.5 剪切强度和剥离强度
按照GB/T 7122-2006《胶粘剂 剪切强度的测定》和GB/T 7124-2008《胶粘剂 剥离强度的测定》进行测定。
2.3 标志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的包装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3)生产日期或批号;
(4)净含量;
(5)贮存条件。
2.4 包装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应采用塑料桶或铁桶包装,净重不超过25kg。
2.5 运输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应采用防漏、防潮、防晒、防冻措施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
相关标准
GB/T 7122-2006 胶粘剂 剪切强度的测定
GB/T 7124-2008 胶粘剂 剥离强度的测定
GB/T 1720-2007 胶粘剂 术语和定义
GB/T 1721-2007 胶粘剂 试验方法
GB/T 1722-2007 胶粘剂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