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等内容。
二、术语和定义
2.1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
指用于测量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中各种气体成分浓度的仪器。
2.2 激光气体分析仪
指利用激光吸收光谱技术测量气体浓度的仪器。
2.3 标准气体
指已知浓度的气体,用于校准和检验仪器。
三、技术要求
3.1 测量范围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应能够测量CO、CO2、SO2、NO、NO2、O2等气体的浓度。
3.2 测量精度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CO:±5%(相对误差)
CO2:±2%(相对误差)
SO2:±5%(相对误差)
NO:±5%(相对误差)
NO2:±5%(相对误差)
O2:±0.5%(绝对误差)
3.3 响应时间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秒。
3.4 稳定性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的稳定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CO:±5%(相对误差)
CO2:±2%(相对误差)
SO2:±5%(相对误差)
NO:±5%(相对误差)
NO2:±5%(相对误差)
O2:±0.5%(绝对误差)
3.5 线性范围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的线性范围应符合以下要求:
CO:0-1000ppm
CO2:0-20%
SO2:0-500ppm
NO:0-500ppm
NO2:0-100ppm
O2:0-25%
四、检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检查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的外观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
4.2 功能检验
使用标准气体对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进行校准和检验,检查其测量范围、测量精度、响应时间、稳定性和线性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4.3 包装和运输检验
检查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的包装是否完好,运输过程中是否受损。
五、标志、包装、运输
5.1 标志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c) 出厂日期、出厂编号;
d) 标准号。
5.2 包装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5.3 运输
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烟气分析方法
GB/T 16158-2012 烟气分析仪器
GB/T 16159-2012 烟气分析质量控制
GB/T 16160-2012 烟气分析数据处理
GB/T 16161-2012 烟气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