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625-2012
预焙阳极用煅后石油焦
发布时间:2012-12-28 实施时间:2013-06-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焙阳极用煅后石油焦。

二、分类
煅后石油焦按热值分为高热值煅后石油焦和低热值煅后石油焦。

三、技术要求
1. 外观质量:煅后石油焦应为黑色块状物,表面应平整,无明显裂纹、破碎、破损、疤痕、凹陷、砂眼、夹杂物等缺陷。
2. 热值:高热值煅后石油焦不低于34.0MJ/kg,低热值煅后石油焦不低于30.0MJ/kg。
3. 挥发分:煅后石油焦挥发分不大于1.5%。
4. 硫含量:煅后石油焦硫含量不大于0.5%。
5. 粒度:煅后石油焦粒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煅后石油焦粒度

| 粒度 | 通过筛余留量(%) |
| ---- | ------------------ |
| 1.0mm | 不大于5 |
| 0.5mm | 不大于10 |
| 0.25mm | 不大于15 |
| 0.125mm | 不大于25 |
| 0.063mm | 不大于40 |

四、试验方法
1. 外观质量:目测。
2. 热值:按GB/T 213-2008《煤的热值和全水分测定》的方法测定。
3. 挥发分:按GB/T 212-2008《煤的挥发分测定》的方法测定。
4. 硫含量:按GB/T 214-2007《煤的硫分测定》的方法测定。
5. 粒度:按GB/T 1479-2011《煤和焦炭粒度分析方法》的方法测定。

五、检验规则
1. 检验项目:外观质量、热值、挥发分、硫含量、粒度。
2.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3. 检验结果: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判定。
4. 检验批量: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包装的煅后石油焦为一批。
5. 抽样方法:按GB/T 18666-2002《煤和焦炭取样方法》的方法进行抽样。
6. 检验频次:每批次应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煅后石油焦包装袋上应标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净重等。
2. 包装:煅后石油焦应采用无损伤、无渗漏、无污染的包装袋包装,每袋净重不大于1t。
3. 运输:煅后石油焦应采用无损伤、无渗漏、无污染的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雨、防晒、防高温。
4. 贮存:煅后石油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仓库内,距离火源、热源应不小于5m,距离易燃、易爆物品应不小于10m。

相关标准
GB/T 213-2008 煤的热值和全水分测定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
GB/T 214-2007 煤的硫分测定
GB/T 1479-2011 煤和焦炭粒度分析方法
GB/T 18666-2002 煤和焦炭取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