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736-2010
铝用炭素材料炭胶泥中挥发分的测定
发布时间:2010-11-10 实施时间:2011-03-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铝用炭素材料炭胶泥中挥发分的测定。

二、标准引用文件
GB/T 601-200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602-2002 煤的取样方法
GB/T 603-1999 煤的全水分测定法
GB/T 212-2008 硫酸盐不溶物的测定
GB/T 30732-2014 煤和煤制品中氢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三、定义
3.1 炭胶泥
由炭素材料和粘结剂混合而成的糊状物。

3.2 挥发分
在一定条件下,炭胶泥中可以挥发出来的物质的总量。

四、仪器设备
4.1 烘箱:温度范围为100℃~105℃,精度为±1℃。
4.2 平衡:量程为0~200g,分度值为0.1g。
4.3 烘盘:直径为200mm,高度为30mm。
4.4 烘盘架:用于支撑烘盘的架子。
4.5 烘盘夹:用于夹住烘盘的夹子。
4.6 烘盘刷:用于清洁烘盘的刷子。

五、试验步骤
5.1 取样
按GB/T 602-2002的规定取样。

5.2 样品制备
将取样后的炭胶泥样品均匀地涂在烘盘上,厚度为2~3mm,放入烘箱中,在100℃~105℃下烘干至恒重。

5.3 测定
将烘干后的炭胶泥样品取出,放入平衡上称重,记录质量m1,然后将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下烘烤1h,取出放凉至室温,再次放入平衡上称重,记录质量m2。

5.4 计算
挥发分的质量百分数为:

挥发分(%)=(m1-m2)/m1×100%

六、结果表示
挥发分的测定结果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注意事项
7.1 烘盘应清洁干净,无油污和杂质。
7.2 烘干后的样品应及时取出,避免吸收空气中的水分。
7.3 烘干后的样品应在烘盘上均匀涂布,厚度应一致。
7.4 烘干后的样品应在105℃下烘烤1h,时间不足或过长都会影响测定结果。
7.5 本标准中所使用的单位均为国际单位制(SI)。

相关标准:
GB/T 601-200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602-2002 煤的取样方法
GB/T 603-1999 煤的全水分测定法
GB/T 212-2008 硫酸盐不溶物的测定
GB/T 30732-2014 煤和煤制品中氢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