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418-2012
有色金属精矿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发布时间:2012-12-28 实施时间:2013-06-01


有色金属精矿产品是指经过选矿、浮选、重选等工艺处理后,含有金属元素的矿石或矿石浸出液等物质。有色金属精矿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运输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1. 包装要求
有色金属精矿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防震、防腐、防爆等性能,并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包装应牢固、密封,不得有漏、渗、破损等现象。

2. 标志要求
有色金属精矿产品的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标志应清晰、醒目,不得模糊、掉落、脱落等现象。

3. 运输要求
有色金属精矿产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腐、防爆等措施,避免与其他危险品混装运输。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驾驶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4. 贮存要求
有色金属精矿产品的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贮存场所应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条件良好。贮存场所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消毒等工作。

相关标准
- GB/T 191 包装通用术语
-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
-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
-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