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用炭素是铝电解过程中的重要原材料,但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气,其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NOx),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减少烟气中的NOx排放,需要对烟气进行脱硝处理。本标准旨在规范铝用炭素行业烟气脱硝技术,保护环境,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铝用炭素行业烟气脱硝技术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9580-201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同。
3.要求
3.1 设计要求
烟气脱硝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烟气的特性、处理效果、运行成本等因素。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脱硝效率不低于90%;
(2)烟气温度不低于120℃;
(3)烟气中的氧气含量不低于5%。
3.2 施工要求
烟气脱硝系统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因素。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调试要求
烟气脱硝系统的调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调试效果、运行成本等因素。调试应满足以下要求:
(1)调试前应进行系统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无泄漏;
(2)调试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证脱硝效率达到设计要求;
(3)调试结束后应进行系统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无泄漏。
3.4 运行要求
烟气脱硝系统的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运行效果、运行成本等因素。运行应满足以下要求:
(1)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和管道,确保无泄漏;
(2)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清洗设备和管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运行过程中应记录关键参数,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试验方法
4.1 脱硝效率试验
脱硝效率试验应按照GB/T 16297-2010《烟气脱硝装置性能试验方法》进行。
4.2 烟气温度试验
烟气温度试验应按照GB/T 16157-2012《烟气温度测量方法》进行。
4.3 氧气含量试验
氧气含量试验应按照GB/T 16156-2012《烟气氧气含量测量方法》进行。
5.检验规则
5.1 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
5.2 检验应按照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5.3 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烟气脱硝系统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6.2 烟气脱硝系统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6.3 烟气脱硝系统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产品安全运输。
6.4 烟气脱硝系统在贮存过程中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19580-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297-2010 烟气脱硝装置性能试验方法
GB/T 16157-2012 烟气温度测量方法
GB/T 16156-2012 烟气氧气含量测量方法
GB/T 16154-2012 烟气流量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