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电解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氟除尘技术是一种常用的烟气净化技术,本标准旨在规范该技术的应用,保证其净化效果和安全性。
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氟除尘技术的适用范围、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其中,适用范围包括了该技术在铝电解生产中的应用,定义明确了相关术语的含义,要求包括了设备、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要求,试验方法包括了对设备和材料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规定了产品的检验和标志要求,包装、运输、贮存规定了产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要求铝电解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氟除尘技术应具有以下特点:
1. 脱硫效率高,脱硫率应达到90%以上;
2. 脱氟效率高,脱氟率应达到90%以上;
3. 除尘效率高,粉尘排放浓度应低于10mg/m³;
4. 设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
5. 设备维护方便,易于清洗和更换。
本标准还规定了铝电解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氟除尘技术的试验方法,包括了对设备和材料的试验方法,以及对产品的检验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铝电解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氟除尘技术的检验规则和标志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本标准还规定了铝电解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氟除尘技术的包装、运输、贮存要求。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火等措施。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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