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248.2-2003
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 第2部分:短消息终端和短消息中心之间的传输协议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03-01-22 实施时间:2003-01-22


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是指在固定电话网中,通过短消息中心实现的一种点对点的短消息业务。短消息终端是指支持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的终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短消息中心是指负责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的中心节点,负责短消息的存储、转发和处理等功能。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短消息终端和短消息中心之间的传输协议技术要求,包括短消息的编码、传输、接收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短消息的编码格式应符合国际标准,采用7位编码方式,支持ASCII码和汉字等字符集。

2. 短消息的传输方式应采用短消息中心与短消息终端之间的点对点方式,确保短消息的可靠传输。

3. 短消息的接收和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短消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短消息的存储和转发应采用可靠的存储和转发机制,确保短消息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5. 短消息的管理应采用有效的管理机制,包括短消息的查询、删除、备份和恢复等功能,确保短消息的管理和维护。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的传输协议技术要求,提高短消息业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的发展和应用。

相关标准: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3-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Ca:恒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4-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Db:盐雾试验方法
GB/T 2423.5-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Ea和Eb:跌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