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955-2015
IPv4/IPv6组播地址转换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5-10-14 实施时间:2016-01-01
IPv4和IPv6是当前互联网中广泛使用的两种IP协议,其中IPv4采用32位地址,而IPv6采用128位地址。在IPv4网络中,组播地址使用的是224.0.0.0/4地址段,而在IPv6网络中,组播地址使用的是FF00::/8地址段。由于IPv4和IPv6的地址格式不同,因此在IPv4/IPv6网络互通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地址转换。
IPv4/IPv6组播地址转换技术要求标准规定了IPv4/IPv6组播地址转换的相关要求。其中,组播地址的表示方式包括IPv4组播地址的点分十进制表示法和IPv6组播地址的冒号十六进制表示法。转换原则包括了IPv4组播地址到IPv6组播地址的转换原则和IPv6组播地址到IPv4组播地址的转换原则。转换方式包括了IPv4组播地址到IPv6组播地址的转换方式和IPv6组播地址到IPv4组播地址的转换方式。转换实现包括了基于网络层的转换实现和基于应用层的转换实现。转换应用包括了IPv4/IPv6组播地址转换在IPv4/IPv6网络互通中的应用。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IPv4/IPv6网络互通的发展,提高网络的可用性和稳定性。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可以为IPv4/IPv6网络互通的相关技术提供参考和指导。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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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D/T 2996-2016 IPv6网络地址分配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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