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用光缆线路监测尾缆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的方法
-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的方法
- GB/T 2423.3-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Ca:恒湿热试验的方法
- GB/T 2423.4-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Db:盐雾试验的方法
- GB/T 2423.17-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Kb:人工气候老化试验的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见GB/T 1182。
4.技术要求
4.1 尺寸和结构
尾缆的尺寸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光学性能
尾缆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3 机械性能
尾缆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4 环境适应性能
尾缆应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能够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4.5 电气性能
尾缆的电气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6 标志
尾缆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 尾缆型号、规格、长度、重量;
- 生产日期或批号。
5.试验方法
5.1 尺寸和结构
采用测量仪器对尾缆的尺寸和结构进行检测。
5.2 光学性能
采用光学仪器对尾缆的光学性能进行检测。
5.3 机械性能
采用力学试验机对尾缆的机械性能进行检测。
5.4 环境适应性能
采用环境试验设备对尾缆的环境适应性能进行检测。
5.5 电气性能
采用电气试验设备对尾缆的电气性能进行检测。
6.检验规则和标志
6.1 检验规则
尾缆的检验应符合GB/T 2828.1的规定。
6.2 标志
尾缆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 尾缆型号、规格、长度、重量;
- 生产日期或批号。
7.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
尾缆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7.2 运输
尾缆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压、防曝晒。
7.3 贮存
尾缆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 GB/T 1182-2008 通用术语
- GB/T 2828.1-2012 抽样程序及表格 第1部分:按计数数的抽样程序
- YD/T 901-2018 通信用光缆技术要求
- YD/T 1258.2-2013 通信用光缆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 YD/T 1258.3-2013 通信用光缆试验方法 第3部分:机械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