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3533-2019
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架构
发布时间:2019-11-11 实施时间:2020-01-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而数据的开放共享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为了规范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的行为,提高数据开放共享的效率和质量,本标准制定了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架构。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
数据开放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数据开放共享应公开透明,数据提供方应当公开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标准、流程、要素和技术等信息。
2. 公平合理原则:数据开放共享应公平合理,数据提供方应当依据数据的价值、稀缺程度、安全性等因素,制定公平合理的数据开放共享政策。
3. 依法合规原则:数据开放共享应依法合规,数据提供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护数据提供方和数据使用方的合法权益。
4. 安全可控原则:数据开放共享应安全可控,数据提供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流程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流程包括数据准备、数据发布、数据获取和数据使用四个环节。其中,数据准备是数据开放共享的前提,数据发布是数据开放共享的核心环节,数据获取和数据使用是数据开放共享的后续环节。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要素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要素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使用方、数据资源、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和数据开放共享技术等。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技术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技术包括数据格式、数据接口、数据存储、数据传输和数据安全等技术。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管理
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管理包括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制定、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制定、数据开放共享流程管理、数据开放共享技术管理和数据开放共享安全管理等。

相关标准
- GB/T 35273-2017 智慧城市参考架构
- GB/T 35275-2017 智慧城市数据分类与编码规范
- GB/T 35276-2017 智慧城市数据交换格式与接口规范
- GB/T 35277-2017 智慧城市数据安全规范
- GB/T 35278-2017 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