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3813-2020
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方法
发布时间:2020-12-09 实施时间:2020-12-09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基础电信企业的数据量不断增加,数据的分类和分级成为了必要的工作。为了保障基础电信企业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YD/T 3813-2020][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方法]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和分级;分类和分级应该科学合理、简单易行;分类和分级应该与基础电信企业的业务和管理相结合;分类和分级应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

该标准将基础电信企业的数据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数据为最重要、最敏感的数据,四级数据为最不重要、最不敏感的数据。数据的分类和分级应该根据数据的重要性、敏感程度、保密需求、业务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该标准还规定了数据分类和分级的具体方法。数据分类应该根据数据的类型、来源、用途、处理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数据分级应该根据数据的重要性、敏感程度、保密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该以数字形式表示,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数据的等级。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保护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和管理。对于一级数据,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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