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328-1999
中国烹饪、摄影、美发美容名师大师评定条件
发布时间:1999-11-26 实施时间:1999-12-10
中国烹饪、摄影、美发美容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领域。为了推动中国烹饪、摄影、美发美容事业的发展,提高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评定中国烹饪、摄影、美发美容名师大师是必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烹饪、摄影、美发美容名师大师的评定工作。评定的对象应当是在烹饪、摄影、美发美容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人员。
评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条件。评定对象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烹饪、摄影、美发美容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2.实践经验方面的条件。评定对象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烹饪、摄影、美发美容的各项工作。
3.社会影响力方面的条件。评定对象应当在烹饪、摄影、美发美容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够为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评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申请评定。评定对象应当向评定机构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初审。评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3.考试。评定对象需要参加相关的考试,测试其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4.终审。评定机构对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评定为名师大师。
评定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相关标准
GB/T 3730.1-2001 照相机用胶卷
GB/T 3730.2-2001 照相机用胶卷
GB/T 3730.3-2001 照相机用胶卷
GB/T 3730.4-2001 照相机用胶卷
GB/T 3730.5-2001 照相机用胶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