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510-2008
商品陈列师专业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08-12-29 实施时间:2009-08-01
商品陈列师是指在商业零售企业、展览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从事商品陈列设计、制作、布置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商品陈列师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商品销售和企业形象,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商品陈列师的职业素质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和创意能力,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知识和销售技巧,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商品陈列师的工作职责包括:根据企业的经营策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商品陈列方案,设计和制作陈列道具和展示架,布置和维护商品陈列,监督和指导销售人员的陈列工作,收集和分析市场信息等。
商品陈列师的技能要求包括:熟练掌握商品陈列的原理和方法,具备一定的美术和设计基础,熟练掌握陈列道具和展示架的制作技术,具备一定的摄影和摄像技术,熟练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和办公软件等。
商品陈列师的培训和考核包括:通过职业培训和实践经验积累,提高商品陈列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定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评定职业资格证书等。
相关标准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程序
GB/T 2829-2002 检验抽样程序与表
GB/T 13306-2011 型号命名方法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