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817-2012
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事务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2-12-20 实施时间:2013-06-01


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商业经营模式、商标、专利、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授权给特许人,特许人在特许人的指导下,以特许人的商业模式、商标、专利、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为基础,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的一种经营方式。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事务服务是指在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为特许人和特许人提供的法律事务服务。

SB/T 10817-2012 《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事务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本标准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便于标准的理解和适用。

2. 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包括服务机构的资质、人员素质、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3. 服务内容和方式:规定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解决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4. 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规定了服务机构应当遵循的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服务前期准备、服务实施、服务后期跟踪等方面的要求。

5. 服务收费和费用结算:规定了服务机构应当遵循的服务收费和费用结算要求,包括服务收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6. 服务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了服务机构应当遵循的服务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包括服务机构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7. 服务评价和监督:规定了服务机构应当接受的服务评价和监督要求,包括服务评价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要求。

SB/T 10817-2012 《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事务服务规范》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企业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事务服务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特许经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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