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406-2007
蚕桑生产基地评价方法
发布时间:2007-01-25 实施时间:2007-03-01
蚕桑生产基地评价是指对蚕桑生产基地的生态环境、土地资源、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以确定蚕桑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本标准适用于蚕桑生产基地的评价。
1.基本要求
1.1 评价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实用的原则。
1.2 评价应根据蚕桑生产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1.3 评价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价结果应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2.评价指标
2.1 生态环境指标
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指标。
2.2 土地资源指标
包括土地质量、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2.3 农业生产技术指标
包括种植技术、施肥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方面的指标。
2.4 管理水平指标
包括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效率等方面的指标。
3.评价方法
3.1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3.2 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3.3 评价结果应以得分形式呈现,并进行综合评价。
4.评价结果的判定
4.1 评价结果应根据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进行判定。
4.2 评价结果应根据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加权处理。
4.3 评价结果应根据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和加权处理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相关标准
GB/T 19633-2005 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GB/T 31814-2015 农业生态系统评价指南
GB/T 31815-2015 农业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
GB/T 31816-2015 农业生态系统评价方法
GB/T 31817-2015 农业生态系统评价结果的判定